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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办公室 2021-03-19 08:16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广西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第二章 生源

第二条  本学院只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的硕士研究生,不招收专业型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的考生由第一志愿初试成绩上线的考生(不包括推免生)和调剂考生组成。

第三章 调剂

第三条  剂对象的初试成绩不低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调剂系统预计开放时间202132200:00-20213221800323日给考生发送复试的通知,325800开始复试。(注:如教育部时间安排变更,我校随之调整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消息)

1、调剂基本条件

(一)须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五)我院不接收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或专硕的考生的调剂。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筛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对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的分数由高到低,择优进入复试。

第四条  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按照一级学科数学进行复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整。

第五条  数学一级学科预计招收53人,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50%。后续学校可能对我院招生指标进行微调,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我院官网发布相关信息。

第四章 复试

第六条 复试方式统一采用网络复试。

(一)学院提前通过研招网后台系统通知考生的复试时间和复试平台,如考生未能按时参加,学院有权取消该生的复试。

(二)考生须独自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房间参加网络视频复试,环境应当安静整洁;考生复试时,必须不戴帽子、围巾、口罩,长发不遮蔽耳朵,正面朝向摄像头。

 (三)考生复试环境要双机位摄像。主机位与评委交流,自己确保音频、视频的顺利传输,能拍摄到考生本人的上半身、手部动作和台面。要能拍摄考生的全身及周边,接受考官和监督小组实时网上监控。

(四)如果网络出现异常,考生应主动联系学院。招生学院有权对考生的复试时间另作安排,之前的复试内容和结果学院可予认定。 

第七条 复试由业务考核和思想品德考核两部分组成。

(一)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专业基础知识考查要在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中体现。

1、外语能力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

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

2、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主要由专业能力考核和科研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考核组成,其中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5, 科研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5分。

1)专业能力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的牢靠程度、专业素质和能力、实践操作技能等综合知识掌握程度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包括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等。

考核时间  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2)科研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创新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考生需要在复试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科研成果类

(满分8分)

发表论文

满分3

科竟赛

满分3

创新项目

满分2

核心以上3;

一般期刊 2

国家级: 3

省部级:2

国家级或省部级

主持: 2, 参与: 1

技能类

满分5

英语四、六级证

满分3

计算机等级证

满分2

 

四级证: 1

六级证: 3

二级证: 1

三级及以上: 2

 

荣誉类

满分2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

满分2

 

 

校级及其以上每证1

 

 

注:相关加分材料由考生在复试前扫描制作成一份pdf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入学后将材料复印件交由学院,同时原件备查。一经发现材料不实,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复试小组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询问和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并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五章  排名与录取

第八条 考生的复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初试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 =初试总分/5

(二)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80%

(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果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第九条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复试总成绩合格(复试总成绩≥60)即优先录取。调剂考生,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仍有招生指标剩余,则按照调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满本学科招生指标后,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增加拟候补录取考生若干名。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一概不予录取

第十条 复试阶段不进行学生、导师双向互选工作。九月份新生入学报到后再进行师生互选。届时每位新生可选择1~5名导师(导师情况由考生上广西大学主页教师信息网查询),然后导师再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选择考生。选择期间,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作弊、身体检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第六章 其他说明事项

第十二条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院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籍进行核验,对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院提前组织参加复试考生的网络报到, 请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届时考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查验: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准考证复印件1

3)学生证复印件1份(应届生提供)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往届生提供);

5)学籍学历校验未获通过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的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学历验证或认证,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并获12位在线验证码。 毕业考生可获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往届生可以在自己档案里面查找,复印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9)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表1份,考生需在复试时前提交电子版报考学院,入学后提交纸质版。(政审表在我校研究生院→下载中心→研招办下载,);

10)享受专项计划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供查验,并交复印件留存学院;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供查验,并交复印件留存学院。其他如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可以加分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证;

11)各项获奖荣誉证书、过级证书、科研成果及证明考生能力的相关材料。(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享受相关加分)。

(以上所有材料复试前先提交电子文件,入学后需提交纸质版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以备复查。电子版材料请按照以上的顺序,(1-10)文件按照顺序扫描做成一份PDF 文档(文档命名:准考证号+姓名+资格审核材料.pdf)将第(11)项所有材料单独做成一份PDF文档 (文档命名:准考证号+姓名+科研荣誉证书等类材.pdf),并以上两个PDF文档放入同一文件夹 文件夹命名方式:考生编号(准考证号)+姓名+一志愿/调剂,复试前将会通知将以上材料发至指定邮箱,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 复试特殊情况处理

(一)考生未准备好,可先跳过,后续“插队”复试。

(二)视频信号中断,双方要设法恢复联系;如果在复试结束后仍未恢复联系,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三)考生未能按要求设置硬件申请参加复试,学院可以拒绝。

(四)考生身份存在疑问,学院可以拒绝。

第十四条  拟录取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之内做出回应,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本细则及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联系电话:  0771-3236217        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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